问题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严重吗 |
释义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二、未经批准不得与他人会见或通信;三、必须按时出庭传讯;四、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六、必须交出护照、身份证、驾驶证等出入境证件交由执行机关保管。对于严重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予以逮捕;需要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法律分析 指定监视居住严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拓展延伸 居住监视的必要性和限制性如何? 居住监视的必要性和限制性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在某些情况下,居住监视是必要的,例如在涉及严重犯罪嫌疑人或危险人物的情况下,可以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居住监视也存在限制性。这包括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以及可能导致社会歧视和不公平对待的风险。因此,必须确保居住监视的实施符合法律规定,遵循适当的程序和审查机制,以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此外,必须定期评估居住监视的有效性和合理性,以确保其不被滥用。 结语 居住监视的必要性和限制性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在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情况下,居住监视是必要的。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其限制性,包括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和可能导致不公平对待的风险。因此,必须确保居住监视符合法律规定,遵循适当程序和审查机制,以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同时,也要定期评估居住监视的有效性和合理性,以确保其不被滥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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