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还钱打了借条官司可以打赢吗? |
释义 | 可以,对于小额借款,只要提供借条,基本可以胜诉;对于大额借款,出借人还需提供交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不然不一定能胜诉。 1、借条是证据,法院是讲证据的地方。 2、手头有有效借条,这是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是保护合法权益的。 3、即使要不到钱,打官司也有好处,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借条加法院判决书,永远不会失去法律效力。 4、对方有偿还能力的时候就可以获得偿还。 5、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借款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在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同时,尽量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付款项,不采取直接交付现金的支付方式,保留支付凭证,以免因借款人耍赖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借贷关系如何才算成立呢 借贷关系成立,首先需要双方签订借贷合同或者借条。 借条只是构成借贷关系的形式要件,而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除此之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 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二、欠条与借条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不一定。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在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同时,尽量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付款项,不采取直接交付现金的支付方式,保留支付凭证,以免因借款人耍赖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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