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追逃会永远挂着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网上追逃和通缉其实没有实质区别。 2、网上追逃表现为将犯罪嫌疑人纳入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通缉主要是通过公开性,让更广大的公众知晓,从而能为司法机关提供线索或者直接由群众抓捕犯罪嫌疑人。 3、在逃人员被抓获后, 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第十五章 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归案、死亡,案件被撤销的,原发布机关应当在原通缉、通知、通告范围内,撤销《通缉令》、《边控通知》、《悬赏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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