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开发商自己对购房人承担的房屋保修义务委托给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对业主的房屋进行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这种情况是物业公司代开发商履行房屋保修义务;2、物业公司对业主房屋的维修不属于开发商对购房人承担的房屋保修范围,物业公司收取人工和材料费,这种情况属于物业公司受业主的委托提供的一次独立的有偿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