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婚姻关系中,房产何时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不转化为共同财产,加名字的房产可视为重新约定归属,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则有份额,分割时需考虑各方贡献等因素。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前的房产婚后加名字,可视为夫妻重新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出发,没有协议的则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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