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理和管辖的区别 |
释义 | 管辖是管理、统辖之意,在法律上可以引申为管辖权,包括级别管辖权、区域管辖权、协议管辖权等,也指各级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受理上的权限和分工。管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指的是不拘留罪犯,而是限制其某些自由,依法对其进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可以继续留在原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继续工作。 法律分析 管辖是管理、统辖之意,在法律上可以引申为管辖权,包括级别管辖权、区域管辖权、协议管辖权等,也指各级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受理上的权限和分工。管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指的是不拘留罪犯,而是限制其某些自由,依法对其进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可以继续留在原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继续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