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卡报备含义如下: 1、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若是被保险人在异地进行住院治疗,发生住院医疗费用等在医保统筹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则可以直接使用自己的医保卡在医院进行报销结算,或者也可以携带好相关资料回到参保地,前往参保地社保服务中心进行报销; 2、如果没有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话,那么若是在异地发生了医保统筹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则报销比例会有所下降,甚至部分地区还会提高报销起付线; 3、异地就医,需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经参保地医保部门核准后,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才能报销,否则难以报的。医保卡是不能异地使用的,还得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