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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复审的问题是什么?
释义
    商标复审申请有如下需要注意的事项:(一)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四)其他注意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商标转让的问题,商标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有:签署商标买卖合同或者商标转让合同的主体应当是合法存续的企业或者具有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自然人,商标转让人应当就是商标的注册人。在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前,应确定目标商标的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在需要的范围内。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请教一下商标复审的相关事情?
    商标复审需要的资料有: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书:2、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阐述复审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3、个人提供个体户执照和身份复印件签字, 公司提供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如果需要委托代理机构,还要有委托书。法律依据:为:《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您好,问一下关于侵犯商标权的问题
    侵犯商标权,是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侵犯商标权,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认定:(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复审多少钱
    商标复审包括商标局收取的官方费用和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驳回复审一件官费人民币750元。如果聘请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复审,代理机构根据复审难度收取的费用从人民币3000到1万元不等。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申请复审,递交申请以后九个月左右出复审裁定。商标驳回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两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商标驳回怎样复审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当依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第一、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第二、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该内容由 程振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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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