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医毒物鉴定如何进行鉴定 |
释义 | 法医毒物鉴定是一种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的学科,可以对毒物进行鉴定,包括挥发性毒物、非挥发性有机毒物(药物)、杀虫药、杀鼠药、重金属等毒物。在鉴定过程中需要采取采样、洗胃液、血样等检材,并注意保存样品的低温,以减缓其降解和变质。法医毒物鉴定可以提供毒物的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案件侦破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 法律分析 法医毒物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理论,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 1).鉴定范围:从体内材料等检材中分离毒物及药物,利用化学检测和薄层层析、分光光度法、色谱法等各种方法检识与测定毒物,包括挥发性毒物、非挥发性有机毒物(药物)、杀虫药、杀鼠药、重金属等毒物。 2).检材的采取: ①采样操作要防止污染,采集足够的样品量:采样容器以清洁的玻璃器皿为佳,还可用无水聚乙烯和聚四乙烯容器,样品应密封,并贴上载明样品名称、来源、数量、采样时间与地点、采样人、对样品的处理等信息的标签。 ②洗胃液应是未加有高锰酸钾之类药物的洗胃液。尸体解剖时应在用甲醛固定之前采取检材。尸体材料一般应采集多种脏器组织和各种体液,以及明显遭受毒害部位的组织。大脏器可取三五百克,分取某一脏器的一部分时,应记明该脏器的总量。胃内容物有时须分段分别收集并记录部段。 ③血样可分离出血浆或血清,血醇浓度测定取血量在四毫升左右,置于密闭容器内,可用五毫升的一次性注射器,套上针套。 3).检材的保存: 采得的样品应低温保存,以减缓样品的降解和变质,并应尽快分析测定。样品一般在2℃下可保存2周,在-20℃下可保存2月,玻璃器皿在冷冻或化冻是坷能会冻裂,应放在塑料袋或烧杯内,样品动输前应在低温下冷冻数小时,然后移入保温瓶或保温箱,并放入冰块或干冰。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有毒、有害食品或者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食源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在毒物鉴定过程中,若违反相关法规,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因此,在进行毒物鉴定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避免因疏忽或违规操作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同时,对于涉及食品安全的毒物鉴定,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确保食品安全。 结语 法医毒物鉴定是一种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的学科,可以对毒物进行鉴定,包括挥发性毒物、非挥发性有机毒物(药物)、杀虫药、杀鼠药、重金属等毒物。在鉴定过程中需要采取干净的玻璃器皿作为采样容器,并贴上标签以记录相关信息。采样时需要注意防止污染并采集足够的样品量。对于检材的保存,应在低温下保存以减缓其降解和变质,并尽快进行分析测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五十条 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 查处假药、劣药违法行为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从重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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