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可以。 2、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对于账户余额的要求,每个地区都是不同的,其实多数地区对于借款人的账户余额是没有要求的,只要大家的公积金目前是处于正常缴纳的状态,并且已经连续缴纳了半年或者是一年以上的时间就可以申请。 2、只有少部分地区,是根据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计算贷款额度,所以会有一定的要求,不过基本上只要不是为零就能申请。所以在余额有一万元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贷款买房的。 不过要注意自己的其他资质,例如个人征信、工资收入、名下负债率等等,这些对于贷款的申请也会带来很大的后果,尤其是征信有污点,负债率超过50%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申请被拒。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