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给社保减员也不缴费怎么处理? |
释义 | 公司不给员工缴社保的处理办法是: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也可以向社保部门举报,要求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罚款。《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支付报酬、未缴纳社保费等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如用人单位采取暴力或威胁强迫劳动,或违章指令危及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无需事先告知。 法律分析 公司不给员工缴社保的处理办法是: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拓展延伸 如何维护权益?公司违规不给社保减员也不缴费怎么办? 如果公司违规不给员工社保、不进行减员缴费,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提出合理的要求,并要求公司履行法定的社保和减员缴费义务。如果公司拒绝或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途径。此外,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相关劳动保障机构投诉举报公司的违规行为。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员工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或法院作为证据。最重要的是,员工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不采取激烈或违法的行动,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结语 公司不给员工缴社保的处理办法包括: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向社保行政部门举报并要求改正,逾期不改正则处以罚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等。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暴力或威胁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员工应与公司沟通并提出要求,如无法解决可寻求法律援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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