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门店买卫生巾,买到假的 |
释义 | 购买假冒伪劣商品可要求“退一赔三.五百兜底”,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可通过协商、调解、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与经营者的争议。 法律分析 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属于欺诈,可以要求“退一赔三。五百兜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门店卫生巾质量问题频发,消费者维权难题凸显 门店卫生巾质量问题频发,消费者维权难题凸显。近年来,不少消费者在门店购买卫生巾时遭遇到质量问题,其中包括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这些假冒伪劣卫生巾不仅存在卫生隐患,还可能导致妇科疾病的发生。然而,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面临着种种困难,如门店不承认责任、证据难以收集等。这使得消费者的维权难题凸显,他们迫切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提高门店卫生巾质量,建立健全的维权机制,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让消费者在购买卫生巾时放心、安心。 结语 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属于欺诈,可以要求退一赔三。五百兜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提供欺诈商品或服务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金额,不低于购买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且不低于五百元。消费者在门店购买卫生巾时遭遇质量问题,维权难题凸显。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提高门店卫生巾质量,建立健全的维权机制,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安全。共同努力,让消费者购买卫生巾更放心、安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标准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十六条 经营者销售进口商品、收购出口商品,应当遵守本章的有关规定,维护国内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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