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被迁移怎么办理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市需要遵循的程序。首先,需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户口已迁移。然后,前往户籍所在地盖章确认户口已迁移。双方派出所需参与此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民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若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还需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并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若 法律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我们的户口已经迁移。接着,我们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并在那里盖章确认户口已经迁移。这个是双方的派出所都要参与进来的。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结语 为了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请务必确保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齐全,并前往当地派出所和户籍所在地进行确认。同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以确保办理过程符合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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