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 营业执照 需要的材料有: 1、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2、全体股东签署的 公司章程 ;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 身份证 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 代理 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