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商局办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上可以直接在身份证复印信息的空白处标注此身份证复印件仅供办理营业执照使用。 在标注时标注越细越好,但不要遮住身份证号和姓名。最好用蓝色圆珠笔。部分笔画与身份证的字要有交叉或接触。通常写三行,每一行后面一定要划上横线,以免被偷加别的文字。丢弃身份证复印件时先将其撕毁。 失身份证复印件或未加签注,风险有三: 1、到银行办理信用卡透支; 2、被人用来开公司,并从事犯罪活动; 3、成为诈骗分子冒充身份的工具。 填写政府表格也一样,另外,申请书尚未填写的空格,如附卡申请,加买保险,加买第二只基金,申请手机号等,这些空下的字段都必须画叉叉,以免被不法业者补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