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个人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证件的法律依据 |
释义 |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一、办理个体工商户需要什么材料啊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以下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二、个体经营需要办理的手续 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到地税局、国税局申请税务登记证,根据经营需要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另外,根据具体的经营项目,需要办理相关前置许可审批文件。办理个体工商户的手续流程如下: 第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第二,登记机关受理,发放营业执执照。 第三,个体工商户携带营业执照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备案,领取发票。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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