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下陆区湖北维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4月,2006年由国资所改制为合伙所。维佳所本着“诚信为根本,正义为核心,维权为目标”的宗旨,不断开拓创新;坚持“维护百姓权益,打造最佳团队”的理念,律师业务不断拓展,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现已发展成为以办理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非诉讼案件、担任法律顾问为主要业务方向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 维佳所现有执业律师和辅助人员20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一条 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