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往年未领取兵役登记证申请补领 |
释义 | 兵役登记表格往年未领取兵役登记证,可以到当地人民武装部门申请补领。具体步骤如下: 1.提供相关证明: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并提供相关证明以证明未领取兵役登记证的事实,例如兵役登记表、兵役登记号码等。 2.缴纳相应费用:需要缴纳相应的补领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当地规定而定。 3.填写申请表:填写兵役登记证补领申请表,并在表上注明未领取兵役登记证的原因和时间等相关信息。 4.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进行补领手续。一般情况下,审核和补领时间较短,一般在一周左右可以完成。 兵役登记证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证件,如果遗失或者丢失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武装部门申请补领,以免影响到相关事宜的处理。同时,在兵役登记证的使用过程中,需要妥善保管和使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兵役登记表表格中的主要内容是;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籍贯、户籍类别、宗教信仰、独生子女、婚姻状况、从业类别、公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专业名称、毕业院校、学习类型、学制、常住户籍所在地、参军意向、学制起止时间、身高、体重、视力、应征地、职业资格证书及等级、通信地址、本人手机、邮编、家庭电话、主要经历(起止时间、所在学校或单位、职业、证明人)、兵役机关预征管理情况(兵役登记结论、是否确定为预征对象、初审初检情况、年度核验及征集情况)兵役登记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该内容由 徐一夫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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