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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
    1、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
    4、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提供上述1、2款材料,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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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4: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