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攻略(条件+材料+步骤) |
释义 | 重庆市户籍群众在市内跨区县和区县内跨街镇实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件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经过异地申请、信息采集、缴纳工本费等步骤,最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领取证件。不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申办人需要回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法律分析 办理条件 已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在市内跨区县和区县内跨街镇实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重庆市户籍群众,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证件损坏、丢失的,可向本市内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办理材料 (一)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申办流程 第一步,异地申请。申请人带齐申办材料,到市内实际居住地公安户籍派出所申请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第二步,采集信息。申请人交验相关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民警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第三步,缴纳工本费。申请人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完成受理后,民警向申请人出具《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第四步,居住地领证。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领取证件。 温馨提示 不予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主要情形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与公安机关人口信息不一致、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的情况,需要申请人回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受理点民警将为不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申办人现场解答。 结语 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需满足一定条件,提供相应材料,并按规定流程操作。办理过程包括异地申请、信息采集、缴纳工本费和居住地领证。需要注意的是,不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如首次申领、信息不一致等情况,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受理点民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 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免收和减收工本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收取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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