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登录在软件后点击“首页”-“子女教育”。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录入相关信息,完善后点击下一步。在操作界面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分配方式,点击下一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 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