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的设立限制 |
释义 | 设立分公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拥有符合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以及经营范围,并由依法成立的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注册申请。在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公司应在批准后的30天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开设分公司: 1.分公司需要拥有一个符合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以及经营范围; 2.分公司必须由依法成立的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注册申请; 3.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那么公司应该在批准后的30天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拓展延伸 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是两种不同的法律主体形式。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法律地位、责任、义务均以总公司的法律地位、责任、义务为基础。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地位、责任、义务存在明显的区别。 结语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可以成功开设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公司在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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