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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申报时间规定在什么时间内
释义
    

法律主观:
    


    申报工伤的具体时间:
    1、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单位可以向社保局进行申报;
    2、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内,如果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劳动者一方可以自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相关的资料,申报工伤。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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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0: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