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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如何自己申报,规定是
释义
    工伤如何自己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哪些工伤认定的不会被受理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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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