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报工伤时由谁提出要求 |
释义 | 发生工伤后,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提出工伤申报,用人单位没有提出的,劳动者个人也可以提出。 一、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 劳动者在入职之后一般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会规定双方的责任,要是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被用人单位辞退并且是没有任何补偿的,用人单位就是属于违法了。那么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应该第一时间向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第二就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最后就是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职工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 二、上班生病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同时也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疾病突发的话,则一般情况下是会被认定为工伤。同时患职业病的,也属于工伤。发生工伤后应尽快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不提出的,职工本人或亲属可以提出。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工作中骨折向谁要求赔付 在工作之中骨折属于正常工伤的范畴,是劳动法保障的劳动者的权利之一,当事人在事故发生之后,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申请或者直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提出工伤申请,在进行工伤伤情鉴定之后,会对受伤劳动者做出补偿,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相关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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