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法律规定的居民代表如何产生 |
释义 | 1、居民代表一般应在社区居委会选举之前产生,推选工作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非社区居委会选举期间的代表补选、增选工作,由社区选举委员主持。2、社区选举委员由社区党支部成员和担任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主席的居民代表组成。3、居民代表按照居民代表推选办法规定的程序、方式和名额由户主或居民推选产生。 县级人大代表怎么产生 人大代表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民主选举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比如县级人大代表、乡镇级人大代表都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代表候选人得到了法定数量的选票即获得投票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一种是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种选举叫间接选举,比如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都是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候选人获得了法定的选票即获得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这里要注意的是,须获得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的 选票,而不是获得参加投票的组成人员过半数的选票。 居民代表的职责和义务 居民代表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带头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2、密切联系村民,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3、按时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正确履行村民代表职责。 4、带头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维护村民代表会议的权威。 5、积极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做好各项工作,动员村民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6、监督检查村民委员会工作和村务公开落实情况。 7、向村民报告村民代表会议情况. 8、积极宣传、教育村民,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居民代表享有的权利: (一)提出提议权。居民代表可以单独或与其他居民代表联名提出议题并报送居民议事会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二)监督权。(1)居民代表有权监督社区工作;(2)评议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并提出批评和建议;(3)对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在工作中造成的严重失误或失职,有权提出质询。 (三)表决权。居民代表在居民代表会议上表决决定或决议时,有表示赞成、反对和弃权的权利。 (四)反映意见和建议权。居民代表有权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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