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起草离婚协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 在处理离婚事宜时,当事人往往对法律所知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权利,不知道如何很好地保护自己,同时由于离婚往往情绪波动较大,在达成离婚协议时常常感情用事,以至于容易造成事后追悔的情况。因此,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避免离婚后追悔莫及或者再起纠纷,建议在达成离婚协议前先向律师咨询,或者请律师代表自己与对方协商即离婚谈判,在律师的帮助下达成离婚协议书。 若自行草拟离婚协议,需注意以下几方面事宜: 1.夫妻双方身份信息准确、齐全2.明确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3.双方对于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时间、地点、金额、违约责任应当量化,可以附相关清单。 4.若存在户口迁移、离婚赔偿等特殊情形,也应当明确约定5.离婚协议书须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亲笔签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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