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唐山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本文提供了一、唐山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材料清单和唐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条件包括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相应学历、具备基本素质和能力、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经医院体检合格等。 法律分析 一、唐山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材料清单: 1. 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2. 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 - 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 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 学校在本市的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时,若无法通过在线学籍验证,或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如不能通过学信网进行电子信息比对,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或《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4、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加盖唐山市指定体检医院公章并显示为体检合格的《申请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当次有效。 7、近期淡蓝色,白色或红色背景,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申请认定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二、唐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符合教师行为规范。 2.具备中国公民身份。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需参加省统一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类、对外汉语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拓展延伸 唐山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是保障幼儿教育权益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唐山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办理应遵循以下程序: 1. 网上申报:申请人应按照唐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 资格审核:唐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网上申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申请人是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的资格。 3. 现场确认:对于通过网上申报且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应按照唐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4. 考试缴费:申请人应按照唐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缴费工作。 5. 考试安排:唐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考试方式。 6. 证书领取: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应按照唐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认定证书。 7. 信息公布:唐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按照规定,将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进行信息公布,方便申请人查询。 8. 申诉受理:对于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唐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诉,唐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 以上是唐山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办理的基本程序,旨在加强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保障幼儿的权益,促进幼儿的健康发展。 结语 唐山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材料清单包括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和毕业证书原件。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包括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学校在本市的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时,若无法通过在线学籍验证,或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也是必需的。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认定条件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符合教师行为规范;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需参加省统一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类、对外汉语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三章 学 校 第二十一条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三章 学 校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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