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有责任解决邻里纠纷吗? |
释义 | 物业有责任解决邻里纠纷的,如果在小区中发生了邻里纠纷的话可以找物业进行调解。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类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有的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令物业赔偿,有的驳回诉讼请求。物业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物业公司是否尽了物业管理合同中的治安管理义务及如何评价物业公司是否正确履行了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物业公司的义务具体有什么 物业公司的义务具体如下: 物业公司的义务具体如下: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和公共部位进行维护,承担小区和小区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洁,以及业主和用户日常生活中必要的便利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 3、将主要管理办法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4、接受房屋和土地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机关,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 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二、物业纠纷审判规定是什么 物业纠纷审判规定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可以按照查明的事实来做出合理的判决。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纠纷的规定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当中的规定。《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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