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有质疑,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有质疑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反映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 2.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可以向公安机关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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