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资产流失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国有资产流失的量刑标准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怎么样才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以下要件才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1、主体要件: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表现为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的行为。 二、出售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徇私舞弊出售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明确的徇私的动机;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徇私舞弊的谋取低价折股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除此不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 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具有徇私舞弊的动机,而行为人是由于思想知识水平低,专业知识不足,业务工作能力低,以致在国有资产折股和出售时发生错误则不能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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