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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团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根据共青团中央和团市委2020年团组织关系转接政策及相关文件要求,将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集中开展2020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转入团组织按照所属地区,分为“京内”和“京外”两类,所有转接申请均可由毕业学生团员本人或所在团支部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发起。
    团员申请转入的团组织使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时,选择“转移团组织”按钮,选择转出原因,进行组织名称搜索和选择,填写转接信息(不同的转接原因,填写的信息不同),等待对方团组织在系统上进行转入审核。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优先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若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若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则转接至县级团组织建立的“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流动团员支部)”。
    升学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审核接收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参军入伍(含涉密单位)只能由毕业学生团员所在团支部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且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申请发起后系统会自动处理,将其纳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无需再行操作。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优先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毕业学生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流动团员支部)”;也可转接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城市学院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支部,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落实就业去向后及时转出。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 第二条 团支部是团的基础组织,是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团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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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