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协议可以进行撤销或解除吗? |
释义 | 股权转让协议不能撤销或解除,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内容包括股权转让细节、交割日期、支付方式、义务、解除条款等。在签订协议时需注意主体身份、股东会决议、前置审批程序和股权结构。违反公司章程或未召开股东大会的协议无效。 法律分析 一、股权转让协议能撤销或解除吗? 股权转让协议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撤销或解除的,股东转让股权的时候,已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并且转让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不能单位方面撤销的,但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撤销。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 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 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 5、出让方的义务; 6、受让方的义务; 7、协议的生效日; 8、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9、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变动计划; 10、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 11、保密条款; 12、争议解决方式; 13、违约责任; 14、附则。 三、签股权转让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1、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合同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4、明晰股权结构 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符合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在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后就正式的发生了法律效力,单方面的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不过,股权转让协议当中的某些条款如果违反了公司章程或没有召开股东大会的,协议本身就是无效的。 结语 股权转让协议一般情况下不可撤销或解除,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内容应包括股份比例、转让金额、交割日等。签订协议要注意主体身份、股东意见征询、前置审批程序和股权结构等。违反公司章程或未召开股东大会的协议无效。签署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后,解除协议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二节股份转让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八十六条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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