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怎样办 |
释义 | 一、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怎样办 1、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其他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属于本条例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什么 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 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 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 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 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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