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翻斗车把我翻斗车砸了。我是贷款车。这段时间修车能给我损失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责任方负全责的情况下,视情况而定,如为财产损失,可要求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或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如为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的,还可要求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如为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如为人身损害的,可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横穿马路在停着等红灯的翻斗车前就差一步就过去时,绿灯翻斗车启动,把老人撞了,责任如何判定? 一、老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是什么1、老人横穿马路被撞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等方面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对于老人走人行横道线,且没有闯红灯的,则老人无责;(2)对于老人没有走人行横道线,但是已经在机动车道上,机动车未注意诱发事故的,机动车主责,其老人次责;(3)对于机动车临近时,老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的,其老人的责任要以交通部门进行的责任认定书为准。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二、行人必须遵守哪些交通规则行人必须遵守的交通规则如下:1、须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各种规定;2、须在右边的人行道内走,不要走到自行车道或机动车道上去;3、需要在车行道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过;4、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不能随意乱穿马路;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车追尾了,我全责。我全险。修车走我的保险。但对方要车辆折旧费。用给吗?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如果损失不大,不需要自己承担维修费用,可要求全责方用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进行理赔,因此没有必要启动自己的车辆保险,给自己来年购买车险带来麻烦,应当由后车报保险,然后由保险公司给前车拍照并定损,然后按照定损价格付给前车修车费用,然后一般来说,后车也要给前车一定的补偿金。这个补偿金保险公司是不给报销的。 然后,后车也要去修车,保险公司再给后车定损,然后给后车报销修车的费用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车被追尾了对方不赔偿,双方就赔偿不能达成协议的,根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的营运车,被对方撞了全责,修车停运这段时间,对方拒绝赔偿我的损失 营运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是赔偿的,根据规定,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汽车追尾了,我全责。我全险。修车走我的保险。但对方要求车辆折旧费。用给吗? 撞车后折旧费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由一方车主赔付,而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汽车折旧费不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所以保险公司不会赔付。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我今天车辆出了事故,我全责。报了保险。对方说修车这几天他要租车,您看怎么办? 租车出事故后,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损失,首先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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