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生育津贴与工资待遇是否有冲突? |
释义 | 生育津贴和工资存在冲突,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然后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生育职工;而产假工资则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员工。生育津贴必须通过社会保险机构参加并缴纳生育保险,才能享受。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比如满一年。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或未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法律分析 生育津贴和工资存在冲突。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产假期间由国家发放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为休产假职工支付的工资。这两者的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然后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生育职工;而产假工资则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员工。生育津贴必须通过社会保险机构参加并缴纳生育保险,才能享受。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比如满一年。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或未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一、产假算工资怎么算 1、如果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二、生育津贴怎么发放?有什么条件? 生育津贴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本市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发放标准: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乘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结语 生育津贴和工资存在冲突,但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必须通过社会保险机构参加并缴纳生育保险,才能享受,而产假工资则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员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或未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对于产假工资的发放,如果职工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则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已经参加生育保险,则可享受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六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正):第四章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第四十二条 职业学校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办法,收取学费和其他必要费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减免;不得以介绍工作、安排实习实训等名义违法收取费用。 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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