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专利诉讼期间 |
释义 |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与其它的涉外案件一样,其审理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审理期限的限制。此种规定,对涉外知识产权诉讼,这类较复杂的诉讼而言,也是合理的。审理期限短,并非一定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正义能得到伸张。法律上的正义不仅是实体上的正义,而且是程序上的正义。而合理的审理周期是诉讼当事人能够获得程序正义的保障。审理期限无限制,并不意味着案件可久拖不决,否则,即使判决最终支持了权利人的诉讼请求,其并未获得真正的正义,就如国外诉讼法上的一句名言“正义迟来,正义不存”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中方当事人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方当事人的答辩期及上诉期也不相同。中方当事人的答辩期、上诉期均为15天,而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方当事人的答辩期、上诉期为30天。对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双方均为外方当事人,且分别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和领域外的,在我国领域内有住所的当事人的答辩期、上诉期为15天,另一方的答辩期、上诉期为30天。 一、外国人在国内遭遇民事纠纷可以诉讼吗 1、委托适格的代理人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外国人在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律师。外国律师如果是当事人近亲属,也可以作为代理人,但只能以非律师身份参加诉讼。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也可接受委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司法豁免权。 2、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涉外民事全部诉讼活动的进行和司法文书的制作,都必须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外国诉讼参与人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文书,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3、域外证据和文书需经公证、认证。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如果是在中国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在中国没有住所的外国人委托中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的,从域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也需经上述公证、认证程序。 4、财产权益纠纷案件可选择法院管辖。对涉外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选择与纠纷有一定联系的地点法院进行管辖。若双方没有协议选择管辖,且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而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均在中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则原告可以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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