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罪标准是:构成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可构成该罪。 一、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二、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3.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犯罪行为得逞的; 5.上级部门、当地政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