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婚内协议书的种类大致有两种,一是针对财产约定的,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就财产归属及双方财产制度所达成的协议,二是针对夫妻感情的,即双方达成如一方有情感过错时,要对另外一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者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为代价的一种约定。 只要婚内协议书的约定内容严谨,且符合法律规定,就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但如何才能做到严谨和合法? 简单来说,把握三点,一是协议不能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条件,比如协议约定不得离婚的条件,二是不能约定剥夺另外一方全部权利,三是对约定的内容要具体明确。 总的来说,婚内协议的内容如果足够严谨,那这个协议所发挥的作用还是非常明显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