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国家一、二、三级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3、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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