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 |
释义 | 离婚后再婚需要提供相应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和签字声明,同时要满足无配偶和血亲关系的要求。结婚的规定包括年龄限制、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结婚,以及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后,男女双方可以成为对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 1、离婚后如果再婚,需要带的证件和结婚登记时提供的证件是一样的。一般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4)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法律依据:《民法典》对于结婚的规定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二、结婚的规定有哪些 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4、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结语 离婚后再婚需要携带相应证件,并按照结婚登记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强迫和干涉。结婚的规定包括年龄限制、禁止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等。申请结婚登记后,完成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双方可成为对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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