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星致人身伤害主办方是否承担责任 |
释义 | 8日,“长腿欧巴”李敏镐现身杭州出席某代言活动,再次吸引上千粉丝前往。为避免头一天的机场混乱,主办方将安保人员从最初的200人升级到400人,并将露天舞台层层隔离,达到360度无死角防御。而但就在活动的前一天,李敏镐抵杭,大批粉丝组团接机,某位女粉丝因人潮推挤而被砸伤头部。谁该为这位粉丝的受伤负责? 主办方或应赔偿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这个女粉丝受伤,如果是因为主办方没有安排足够的安保人员在机场维持好秩序,代言活动组织者就要赔偿。如果该粉丝受伤,是因为别人不理智的推搡,该第三人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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