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注销公司需要出具租赁合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对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制改正的;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房屋租赁合同应在多少日登记备案呢 房屋租赁合同应在订立后三十日内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二、租赁合同审核通过后多久可以取吗 租赁合同审核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可以取,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2、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3、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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