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没到期房东收回房子要赔偿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关于房屋租赁中的几个问题,包括合同未到期房东突然收回房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以及房屋租赁最长期限为二十年等。最后提醒房客在房屋租赁期满时要注意收回房屋,房东进行检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法律分析 1. 合同尚未到期,房东突然收回房屋,是否需要赔偿? 2. 若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房东突然要求收回房屋,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合同没到期房东收回房子是属于违约行为,要给予一定的赔偿,正常房屋租赁违约可以按二倍的月租金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有违约金,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可以请求增加。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房屋租赁最长可以租多久 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房收回房子注意什么 期满出租的房屋要收回,房东对出租的房屋进行检查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房租的放款是否已经结清,房屋出租,租房者是否存在非法转租的情形;室内的家具和墙面等基础设施是否收到损害,是否需要进行翻修;该缴纳的物管费及其水电气费用是否已经支付;如果产生租客和邻居之间的纠纷是否已经解决。 2.对于房屋内的排水管道进行检查,通常使用房屋的租住年限较长且伴随没有正常的使用下水管道则会影响房屋排水系统的使用; 3.对房间线路进行检查; 4.对家用电器进行检查,房间本身出租之前就存在的家电,房东应当自行检查家电是否还有正常使用的功能,将以上电器打开使用一段时间测试即可; 5.其他家具进行检查,比如说床板或者是衣柜等是否还完好的存在,是否存在非正常的磨损;同时该房屋应该确保整洁,不是脏乱不堪的。 结语 房屋租赁中,如果房东在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时突然要求收回房屋,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在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后,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果房屋出租人期满未收回房屋,房客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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