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的,相应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的财物; 2、行为人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 3、侵占的数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