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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依据
释义
    

法律主观:
    


    评标委员会需要独立履行的职责是:审查、评价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或者说明;确定中标人;向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法律客观: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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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