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徽章佩戴位置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防寒服:法徽佩戴在左胸门襟与袖笼之间中央处,高度为第一钮扣与第二钮扣之间二分之一处。春秋服、冬服:男式制服法徽佩戴于上衣左胸驳头装饰扣眼处;女式制服法徽佩戴于与男式制服相同位置。夏服:穿着夏装时,5公分、2.5公分徽章均佩戴在胸袋上沿处,法徽佩戴在上衣左胸口袋上沿上方正中,法徽下沿与口袋上沿平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制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 人民法院制服的款式、颜色,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法院制服的生产工艺标准、原材料成品技术标准、服饰生产技术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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