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我国民法规定,离婚后,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如果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民法典天价彩礼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实质上禁止的是买卖婚姻或者以婚姻为借口索要“天价彩礼”的行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二、彩礼是否能返还 一般将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给对方的豪礼视为彩礼。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是这三种情况,彩礼作为一种赠与,一般是不可以要求退还的。 三、男方给女方彩礼钱离婚要怎么判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夫妻双方离婚,一般情况下,男方一般是不得要求返还彩礼的,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据此,夫妻离婚后,男方一般不得要求返还彩礼,但有以上特殊情况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