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牺牲烈士资料到哪里查询 |
释义 | 查询牺牲烈士资料有以下途径: 1.民政部门:可以联系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殡葬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烈士墓地和相关档案。可以向民政部门提供烈士的姓名、籍贯、牺牲时间等信息,民政部门会帮助查询相关资料。 2.军队相关部门:如果烈士是军人,可以尝试联系军队相关部门,如军事档案馆或军事博物馆,会有相关的资料和档案,可以提供查询。 3.互联网平台:现在许多地方政府和军队都建立了相关的互联网平台,提供烈士查询服务。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或者相关官方网站,输入烈士的信息进行查询。 4.纪念馆和陵园:一些地方会建立烈士纪念馆或者陵园,可以前往这些地方,寻找烈士的相关资料和纪念品,工作人员也会提供帮助和指导。 查询烈士资料需要提供准确的信息,如姓名、籍贯、牺牲时间等。由于保密和隐私的原因,有些资料可能无法公开或者只能提供部分信息。在查询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或者申请表格,以便进行正式的查询和核实。 烈士家属享有以下待遇: 1、一次性抚恤金。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的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不属于前款规定范围的烈士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 2、一次性增发抚恤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3、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除按照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4、定期抚恤金。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烈士遗属,由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还可定期领取一定的抚恤金: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综上所述:对于牺牲烈士资料的查询,需要尊重其家属和相关机构的隐私政策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英雄烈士抚恤优待制度。英雄烈士遗属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教育、就业、养老、住房、医疗等方面的优待。抚恤优待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逐步提高。 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关心英雄烈士遗属的生活情况,每年定期走访慰问英雄烈士遗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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