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流产可以报销生育津贴吗 |
释义 | 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的18个月内,用人单位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办理时,需要填写《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一系列资料,包括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以及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法律分析 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拓展延伸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流产后,是否有资格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生育津贴是为了支持家庭生育而设立的一项福利政策。然而,离婚流产意味着家庭的状况发生了改变,可能会影响对生育津贴的资格要求。 首先,您需要了解当地相关政策和规定。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包括对离婚流产后是否有资格申请生育津贴的规定。 其次,您需要考虑离婚流产的具体情况。一些地区可能要求离婚流产后一定时间内才能申请生育津贴,或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最后,如果您想申请生育津贴,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帮助您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生育津贴,并协助您完成相关申请程序。 结语 生育保险待遇可报销,需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及提供相关资料。离婚流产后是否有资格申请生育津贴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需了解当地政策和规定,考虑离婚流产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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